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06-28 点击数:

教育部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主要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单个授权专利报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社会和经济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请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除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外,其它所有高校均归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并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的主管部门处盖章。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计划评出320项左右,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直报项目不需登记。

四、推荐要求

详见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拟申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必须先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才能报奖,登记手续见http://www.cutech.edu.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21227)。 科技成果登记要求:

1、 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及输入《科技成果登记软盘》。

2、 登记时只需报送《科技成果登记表》和《科技成果登记数据软盘》(采用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各一式二份,其他材料由申报学校审查存档。

3.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可在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前随时到教育部进行登记。

4、《科技成果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录入。该系统可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664)上下载,解压、安装,完成后从开始→程序→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进入,准确填写各栏目内容。选择“打印”即可打印《登记表》,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员顺序必须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致。成果登记系统及相关附件内容请在科技处下载中心-成果鉴定及报奖下载。

5、通过“导出”功能形成上报软盘,文件名为cgsbqy.arj,将此文件发送至kyc@wuse.edu.cn.

五、推荐日期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进行登记(登记步骤详见:2007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登记步骤)。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教育部将在6月26日后开通网站申报,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

2、项目完成人可于2007年9月12日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在“无效数据反馈”栏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3、由于申报时间为暑假期间,为了组织好这次教育部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拟申报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负责人和申报奖类发送至kyc@wuse.edu.cn(科技处),以便能及时通知联系。

2007.06.20

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

一、 推荐条件: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6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二、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一)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各类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些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推荐单位负责网络推荐本校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专家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可直接在网上提交。

2、推荐单位负责将书面推荐书4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专家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可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五)。

5、项目完成人可于2007年9月12日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在“无效数据反馈”栏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附件:(成果登记系统及相关附件内容请在科技处下载中心-成果鉴定及报奖下载)

一、07年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及推荐工作手册

二、07年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回避专家申请表

2007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登记步骤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进行登记,现就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做详细说明。

1.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请在科技处下载中心—成果鉴定及报奖栏下载或直接登陆http://www.cutech.edu.cn/,在“科技成果”一栏里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课题组或项目组下载简易版(3.0版),下载完毕后先解压缩后安装,安装完毕后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word说明文档,做好文字录入工作。最后,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导出的文件应该是***.arj形式),请注意要将文件导出至到C盘的根目录下,最后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打包汇总,再将导出文件(不要改文件名)。

2. 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中选择《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一项,系统将自动打印(请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在《科技成果登记表》的首页上,“完成单位”加盖学校公章,“推荐单位”教育部直属院校不用盖章,非教育部直属院校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成果登记请务必在7月25日前完成。

科技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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