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中提出的“对承担有省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高校,省级科技部门按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5%至10%给予科技项目奖励支持”的要求,为切实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现启动2016年第二批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省内高校与省内企业签订有规范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的项目;

2、企业2015年已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

二、申报程序

10月11日前报送每个项目的研发合同和到款凭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至科技处产学研办。

三、资金强度

项目强度为企业2015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10%。

四、资金管理

该类项目的管理按照原横向项目管理不变,原项目经费按横向项目资金管理。

该项目视作省级纵向项目,可在职称评审中算作省级纵向项目。

五、其他事项

附件中包含符合要求的项目清单,请相关老师及时申报,如有遗漏,请速与科技处联系增补。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科技处产学研办 朱怡 59367469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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